Umineko When They Cry - Question Arc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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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海猫鸣泣之时·出题篇》全有色文字记录
By cainmagi
记录了《出题篇》里所有红字、蓝字的原文。按照在剧本里出现的顺序排列。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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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P1
EP1无有色文字。
EP2
红字2-01:在阐述真实时,使用红字。
红字2-02:妾身用红字阐述的全都是真实!
红字2-03:不论生死。六人的的确确是从门进去的!
红字2-04:礼拜堂的钥匙,只有一把!
红字2-05:礼拜堂的锁,用除礼拜堂的钥匙之外的东西是打不开的!
红字2-06:礼拜堂的门,在锁住时拒绝了以任何方法出入!
红字2-07:六人的的确确是从“这扇正面的门”进来的!
红字2-08:楼座今天早上,的确是从真里亚的手提包里取出信封,从这里面拿到了真真正正的礼拜堂的钥匙。
红字2-09:妾身交给真里亚的信封里面装的,的的确确是礼拜堂的钥匙。
红字2-10:妾身交给真里亚的信封,和楼座开封的信封是同一个哦!
红字2-11:总钥匙只有佣人们各自带着的一串。
红字2-12:(朱志香的房间)没有任何暗门之类的东西。只能从这扇门出入。要锁上门,只能靠一把朱志香的钥匙,与佣人们各自带着一串的总钥匙。……然而窗户从内侧被锁上了。
红字2-13:嘉音是在这房间里被杀了的。
红字2-14:(朱志香的房门)在锁住时无论用任何方法都无法出入。在房间外不用钥匙来上锁的花招,也是不通用的。
红字2-15:(朱志香的)这间房间没有暗门。没有不通过窗户与门出入的方法。
红字2-16:(佣人室的钥匙)就保管在佣人室深处的钥匙柜里哦。(佣人室的钥匙虽然有好几把,)但他们全部都保管在钥匙柜之中。
红字2-17:(其他条件也没有改变,)除去通过唯一的门与唯一的窗之外,是无法出入的。……而且它们全部都被锁住了。无论门或窗,在锁住时都不允许使用任何方法出入。……除了佣人室的钥匙和总钥匙之外的东西,无法打开门锁。
红字2-18:这间房间里,除你们以外不存在任何人。所谓“你们”的定义是指:战人、让治、真里亚、楼座、源次、乡田、纱音。
红字2-19:发现朱志香的尸体时,在朱志香房间里的,就只有战人、让治、真里亚、楼座、源次、乡田、纱音、熊泽、南条。……朱志香当然也包括在内。所以,在朱志香房间与此次佣人室的两起事件中,不存在汝没能认识到的人类。没有藏着任何人。……不存在不用钥匙从外面锁上门的方法。而对于窗户,无论怎么做都不存在从外面上锁的方法。……汝好无能!……嘻——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!!
红字2-20:来吧,右代宫战人,跪下。……承认妾身,所有的谜就都会有个了结。只要有了妾身的力量,无论是怎样的密室都能创造得出,也能破解得了!!……妾身会把汝做成最为中意的家具。会爱着汝疼着汝,让汝成为妾身的玩具,直到汝变成灰…呵呵呵呵呵呵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嘻嘻嘻哈哈哈哈哈——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!!!
红字2-21:总钥匙只有五串。总钥匙只有五串。……(对楼座说)总钥匙只有五串!!
红字2-22:妾身遵守约定。
红字2-23:夏妃的房间也是(和佣人室)完全一样,一如往常!门与窗都从内侧上了锁。不存在任何假象花招,而且既没有隐藏着的通行手段,也没有可以藏着的地方!夏妃自己的钥匙被放在了让治的口袋里,锁在了室内。另外,总钥匙只有五串,而这些全由“楼座”带着!顺便一提,这客厅也是一样。原本的客厅钥匙被封在了佣人室里。所以除总钥匙以外无法开锁!房间的密室定义也与往常相同!
EP3
红字3-01:存在于六轩岛上的所有的门,都没有能让钥匙通过的缝隙。
红字3-02:妾身可是有,以红字阐述真实的力量的!!!
红字3-03:在六轩岛的森林之中,实际存在着名叫九羽鸟庵的秘密宅邸。
红字3-04:的确是在这个场所(九羽鸟庵),他们两位(金藏、贝阿朵)进行了那样的对话。
红字3-05:(九羽鸟庵的往事)这是1967年的世界。(是十九年前的世界)
红字3-06:在1967年的六轩岛的秘密宅邸里,存在着身为人类的贝阿朵莉切小姐。
红字3-07:(1967年的贝阿朵莉切)毫无疑问,已经死了!
红字3-08:在这六轩岛上,不存在第十九个人!
红字3-09:(总钥匙)佣人各带一串,总共五串。
红字3-10:顺便一提,六个房间的门与窗都很普通。不存在像自动锁那样,不用钥匙也可以锁住的装置。
红字3-11:金藏、源次、纱音、嘉音、乡田、熊泽六人已经死亡!
红字3-12:六个房间里没有任何人藏着!
红字3-13:六人皆为即死!
红字3-14:室内只有牺牲者,在室内不存在除此以外的人物。。
红字3-15:六人不是被陷阱杀死的!
红字3-16:六人中谁都没有自杀!
红字3-17:楼座与真里亚死了。死因与南条的鉴定结果一样。
红字3-18:楼座与真里亚两人为他杀。
红字3-19:(秀吉:)俺一直待在房间里。事件前后的时间段里全都是这样的。
红字3-20:(第四至第六晚期间)雾江认为不需要食物。(并且她曾经以此为理由)主张不要从迎宾馆出去。(尽管如此,雾江却自己)提出了,离开迎宾馆去拿食物。
红字3-21:(雾江)她改主意的理由,既没有与任何人说过,也没有在哪记下!
红字3-22:雾江呀,直至死去的最后一瞬,都一直在心中维持着“不去拿食物=不去大屋”的行为逻辑!
红字3-23:雾江没有写下任何东西!
红字3-24:朱志香负伤后,绘羽一直处于战人的监视之下。战人既不是犯人,也不是共犯。所以,绘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。
红字3-25:这个岛上,不存在第十九个人类。除人类以外的生命,一概与这个游戏无关。金藏死亡。藏臼死亡。夏妃死亡。秀吉死亡。让治死亡。留弗夫死亡。雾江死亡。楼座死亡。真里亚死亡。源次死亡。纱音死亡。嘉音死亡。乡田死亡。熊泽死亡。南条死亡。战人活着。绘羽活着。朱志香活着。绘羽一直与你在一起。所以,不可能作案。当然,战人君并不是犯人。没有替她伪造不在场证明,并且,战人还考虑到她有可能是犯人,而倍加小心地监视着她的行动。她身上不存在做出任何可疑之举的可能性!换言之,在案发时的佣人室,只待着南条与朱志香。右代宫朱志香没有犯下杀人罪行!与南条被杀无关!!她被完全蒙住了眼睛。这样的她,是无法实行杀人的!绘羽与战人,没有杀害南条,并且与此无关!!杀害南条的犯人,不是战人、不是绘羽,也不是朱志香!!
红字3-26:(关于朱志香是否有双重人格)朱志香被完全蒙住了眼睛,她无法杀人!朱志香身体做出的所有动作,都与南条的死没有关系与影响!这句话也适用于战人与绘羽。朱志香、战人、绘羽,都不会是杀害南条的犯人!
红字3-27:南条死于他杀。…当然,并非陷阱,而是用了直接的杀害方法哟。举起凶器,于正前方极近的距离杀了他!犯人是,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南条的眼前,与之面对面对望着地杀害了他…!!
红字3-28:红字只会阐述真实!!!
红字3-29:除人类外的一切要素,都未参与这副棋盘!杀死南条的,的的确确是人类!双脚着地的人类,举起凶器,杀害了他!就在他的眼前!
EP4
蓝字4-01:右代宫金藏早已死亡。故,岛上本来的人数是十七人!因加上了未知的人物X,才成为了十八人。假设人物X存在,即便十七人全都有不在场证明,人为犯案也是可能的!!
红字4-01:在我(战人)的六年前,不存在叫做贝阿朵莉切的人物。
红字4-02:妾身于此刻要求汝想起来的罪,不是右代宫战人与贝阿朵莉切之间的事。
红字4-03:右代宫战人,有罪。
红字4-04:汝的罪,致人死亡。
红字4-05:汝的罪,导致这个岛上的人类,大量死亡。谁都逃不掉,全部死亡。
红字4-06:(战人:)我的名字是右代宫战人。
红字4-07:(贝阿朵:)妾身是黄金的魔女,贝阿朵莉切。妾身是为了与右代宫金藏的孙儿,右代宫战人对决而举办了这个游戏。
红字4-08:(战人:)右代宫战人的母亲,是右代宫明日梦。
红字4-09:(战人:)我的名字是右代宫战人。
红字4-10:(战人:)右代宫战人,是右代宫明日梦生的。
红字4-11:(战人:)我是、右代宫、……、……呒咕、…………?……?!?!
蓝字4-02:(贝阿朵:)根据以上回应复述,及拒绝复述的内容,妾身宣言汝没有当对战敌手的资格。而其原因为,贝阿朵莉切,是为了与“右代宫金藏的孙儿右代宫战人”对决,而举办了这个游戏。故,身为对战敌手的汝,负有以红字宣言“自己是右代宫金藏的孙儿右代宫战人”的义务。对于这条复述要求,汝表示了拒绝。这即意味着,汝丧失了资格。
红字4-12:(战人:)我是右代宫战人……!
蓝字4-03:(贝阿朵:)人名并非独占之物。可以有复数人拥有右代宫战人这个名字。这即是意味着。……汝是与右代宫明日梦的儿子,右代宫战人同名同姓的另一个人。
红字4-13:(战人:)我是右代宫明日梦、……呒咕、……嗯嗯嗯咕……!!!…………咕哈——!!
红字4-14:(贝阿朵:)汝,不是右代宫明日梦的儿子。
红字4-15:此处是妾身的黄金乡……!是非妾身的魔法绝对无法存在的世界!!!(并且妾身的)魔法是无法复苏樱太郎的……!!那个布偶是特别的布偶!是楼座为女儿的生日做的,全世界只有一个的、……啊、………………呜、………………啊……、
红字4-16:右代宫战人不是右代宫明日梦的儿子。
红字4-17:战人不是右代宫明日梦的儿子,只有金藏的孙儿战人具有当对战敌手的资格。
蓝字4-04:当贝阿朵对战敌手的资格,在于“金藏的孙儿右代宫战人”,是不是“明日梦的儿子”并不构成问题。也就是说,就算你不是明日梦的儿子,也可以是金藏的孙儿。只要你是留弗夫的儿子!
红字4-18:(战人:)缘寿,……是我的妹妹。
红字4-19:(战人:)什么都不可相信,不是红字的言语,什么都不可相信…!!
红字4-20:(缘寿:)快点回来,哥哥!!别让我孤苦伶仃!!!……是我哟,缘寿哟…!!爸爸妈妈哥哥,谁都没回来!!好寂寞哟!!算我求哥哥了,快点回来吧!……是哟,是缘寿哟!!是谁都不回来的世界的右代宫缘寿…!!………我的家人全都没从那天的六轩岛回来…!!被眼前的魔女将全部家人、将哥哥都给夺走了…!………只有哥哥能收拾那家伙!!去收拾她…!!然后,夺回家人!!然后,………回到我的身边……!!!
红字4-21:嘉音死了。嘉音是在雾江等五人中,第一个死亡的。换言之,即是第九名牺牲者。
蓝字4-05:右代宫金藏已经死亡!故,岛上真正的人数是17人!再加上未知的人物X,才成了18人。根据存在着这个未知人物X的假设,即便17人全有不在场证明,也是有可能犯案的。据此,人类的人数满足18人,可尽管如此,即便乍一看18人全都有不在场证明,犯人X的存在与其犯案也还是化为了可能!!
红字4-22:楼座管理着全部总钥匙!
蓝字4-06:楼座姑母以某种方法将钥匙给了犯人X,协助其完成了密室杀人!然后,她再以同样的方法拿回了总钥匙!
蓝字4-07:假定绘羽姑母为犯人作出解释。南条大夫的被杀,也能以未知的第18人X给出解释。
红字4-23:让治没有从宾馆的楼梯走下。
红字4-24:通往外面的窗与门全都从内侧上了锁。并且,这些全都无法从外侧上锁!
蓝字4-08:那么,在让治大哥从窗户脱身后,有别的谁去把窗锁好就行了!
蓝字4-09:第18人X开枪乱射,杀害了大家。关于落穴,既存在着实际真的藏有落穴的可能性,也能以雾江姐的假说,令人瞬间昏倒的毒箭的发射装置X的假设,进行解释。让治大哥、朱志香,还有逃出地牢的一行人的被杀,也都跟餐厅一样,是用枪所杀的。
红字4-25:亲族会议在场的所有人,皆承认了金藏的存在!
蓝字4-10:这个爷爷是别人假扮的。是被亲戚们错认成了爷爷的另一个人!
红字4-26:全体人物皆不会认错右代宫金藏。不管怎么变装,都不会认错右代宫金藏!
蓝字4-11:你在第二盘游戏时,以红色真实将在第一盘游戏中不止五串的总钥匙的数量,宣言为了五串地,给接下来的游戏变更了设定。与此相同,存在着在第四盘游戏中,金藏地生死有被变更过设定地可能性。故,以第四盘游戏的金藏的存在为依据,是证明不了之前游戏中的金藏的存在的…!故,就算将餐厅的六人被杀假定为爷爷亲自下手,也不会产生任何的矛盾!
红字4-27:在四局游戏开始时,金藏的生死设定全部一样。并非仅有第四盘游戏设定不同…!
蓝字4-12:此假说为,金藏之名是作为右代宫家当主的称号代代传承的!右代宫金藏已经死了。某人继承了“这个名字”!所有人都予以了承认!!据此,“亲族会议在场的所有人,皆承认了金藏的存在”!!连变装假扮爷爷的必要都没有。因为,大家一同承认了新“金藏”!所以“没有看错”!!只要以上假说未被否定,你已经死翘翘的事实就不会改变!!!
蓝字4-13:右代宫金藏早已死亡!对,你倒真是可怜啊,在被发现尸体时,你总是成了烤全人。这是为了不让人发觉,你是一具死了一段时间的尸体,而做的措施!!而且,某人还继承了这个名字!!根据以上假说,尽管“你”已经死亡,但“金藏”却还是能够在亲族会议上登场!!!如何?就此,将死——————!!
蓝字4-14:第四盘游戏中的让治大哥与朱志香之死,也能以犯人为X给出解释!!从地牢逃出、被杀的五人,园艺仓库的两人,还有最后的真里亚!全都能以第18人X作出解释!!没有任何奇特之处!!
红字4-28:在全游戏开始时,金藏已经死亡!妾身在此之前一直宣言,这个岛上不存在第19个人类。将这减去金藏这一人!!这个岛上不存在第18个人类!!不存在第18个人类,包含着不存在更多人类之意。换言之,第18人X并不存在!!这一点,全游戏共通!!!
蓝字4-15:最初于玫瑰仓库发现的亲戚六人的被杀,没有可疑之处!没有不在场证明的每一个人都能犯案!!
红字4-29:两人皆属他杀!并非是在构筑密室后,杀死一方后自杀!并且,杀人是在执行者与牺牲者同在房间中的情况下实施的!不存在执行者从室外进行杀害的手段!!
蓝字4-16:犯人可以推测为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人类。此即为死者!在第一起事件的六具尸体之中,存在着因面部粉碎而身份不明的尸体(留弗夫、雾江、楼座、乡田)。这其实是伪装的尸体,假冒成牺牲者藏起自身的犯人X杀害了他们两人的假说是可行的!然后犯人在构筑完密室杀人后,躲在了床下,等到了我们所有人离开!!
红字4-30:全体生存者皆有不在场证明!把死者也包括进去!!换言之,岛上的不管哪个人类不管哪个死者,全都无法杀害嘉音!
蓝字4-17:不是被任何人所杀的话,那就有可能是自己杀的!!那么,嘉音君也许是自杀。
红字4-31:嘉音并非自杀。
蓝字4-18:嘉音君是以既不是自杀也不是他杀的死因而死的。此即为状况不明的意外死亡。胸口扎进了桩地死亡,关于他是因犯了什么傻才搞出这种意外死亡的说明,根据恶魔的证明,拒绝说明!!
红字4-32:在同一个房间里的真里亚并未杀人!并且那三人当然皆属他杀!
蓝字4-19:杀人的实行者能以通过身份不明的尸体藏起了自身的犯人X给出解释。说到底,那三人也被粉碎了面部。不论哪个都具有十足的掉包尸体的可能性!
红字4-33:有关身份不明的尸体,其身份皆受保证。也就是说,不存在掉包诡计!
蓝字4-20:那么,可以用同归于尽来解释。三人各拿着一把枪,呈时钟状一个指着一个,同时轰飞了对方的脸!在这之后,真里亚拿走了这几把枪,将之藏好!!
红字4-34:夏妃属于他杀!没有任何身份不明的尸体,生存者也全有不在场证明!
蓝字4-21:这可以用陷阱X的间接杀人进行解释!夏妃伯母的枪有被做过手脚。那把枪若是被改造成了,会将子弹正好射入举枪开枪之人的眉间的古灵精怪枪的话,那就能够给出解释!!
红字4-35:埋入夏妃额头的枪弹并非是从夏妃的枪中射出之物!
蓝字4-22:夏妃伯母有可能是被内容不明的信所诱出!她被叫去了门厅。被逼迫在指定的时间站在指定的位置上,然后被预先设置好的以枪射杀的陷阱X所杀害!!
蓝字4-23:某人偷偷借走了真里亚的钥匙,在犯完案后,又偷偷把它放回了真里亚的手提包!!
红字4-36:真里亚的钥匙从真里亚拿到时起,到第二天楼座开封的瞬间为止,没有到过任何人手中!!
蓝字4-24:与老头子书房的构造一样,礼拜堂的门有可能是自动锁。也就是说,犯人是在事件前打开门锁,夹进了块石头,不让门完全关上。然后才把钥匙交给了真里亚。因为是自动锁,所以不需要钥匙的假说,是可行的!
红字4-37:除金藏的书房外,不存在带自动锁的门!
蓝字4-25:门是牺牲者从内侧锁上的。六人中存在着犯人,犯人杀害了五人,然后装死!!
红字4-38:六人在被发现时皆已死亡!皆属他杀!六人全部都是纯粹的牺牲者,没有参与彼此的被害!不存在同归于尽!!
蓝字4-26:以熊泽婆婆为首,存在着没有当时的不在场证明之人。只要假定为,是这之中的某人杀害了六人,藏身于室内的话,就毫无问题了!
红字4-39:谁都没有藏在那个礼拜堂之中。所以这个自闭密室无效!
蓝字4-27:给予他们的饮食中混入了小型炸弹,炸弹于他们腹中爆炸。换言之,即是由陷阱X达成犯罪的可能性!关于这个能让人毫无察觉地吞下,炸破肚皮的炸弹的具体构造,属于恶魔的证明!拒绝说明!!
蓝字4-28:如果佣人中的某人是犯人,那就能够使用总钥匙。连密室都不是!
蓝字4-29:既然是用红字宣言过了嘉音君的死亡,那他不可能还活着。所以,这有可能是令遭到袭击的他们将之错认成了嘉音君的,某人的变装!
红字4-40:他们绝对不会把另一人物错认成嘉音!
蓝字4-30:那么,就是与金藏之名的世袭相同,嘉音之名有可能是被世袭了。可以假定为,嘉音君被杀,另一人继承了这个名字,袭击了他们!!
蓝字4-31:除老头子外,还存在着许许多多能够犯案的人类!甚至可以断言,在开亲族会议的大人们全是一伙的,是他们实施了犯罪!
红字4-41:总共五串的总钥匙分别发现于五名佣人的怀中!个别的钥匙是在尸体旁的信封之中!也就是说,跟连锁密室有关的所有钥匙,全都被封在了连锁密室之内!!门缝也好窗缝也好通气口也罢,无法从密室外通过这类地方将钥匙送回!!
蓝字4-32:那就是用毒气杀的!纵使钥匙进不去,但换成气体,就是进得去的吧?!是从密室外实施了杀人!!
红字4-42:他们所有人身上都有成为了致命伤的貌似是枪伤的伤痕!从室外杀害是不可能的!!再加上些红字!除去金藏的另外五人被杀时,杀人者必然与其在同一房间!没有自杀之人,这在当时就已经宣言过了!!
蓝字4-33:犯人在各个房间杀害了全体受害者后,构筑了连锁密室。但是,只有最后有一个房间的钥匙,无论如何都回不到密室之内。但是,回得去。因为,这只需要尸体的第一发现人假装发现钥匙,假装是从某具尸体的口袋里拿出来的,拿给人看就行了!!
蓝字4-34:但是,以红字作出的死亡宣言,并非是在南条大夫死去的瞬间。严密地讲,那是在发现南条大夫的尸体后,我与夏娃对决时说的。也就是说,如果有某个在杀害南条大夫时活着的人,于夏娃进行死亡宣言前的那段时间里死亡的话,就能补好这条缝!!换言之,就是这样。在夏娃的死亡宣言中,被首次宣言死亡之人中,存在着犯人,这个人首先巧妙装死,骗过了我们…!于是,在没有红字的死亡宣言的情况下,令我们认定了此人已死。然后这人杀害了南条大夫,……之后因某一缘由死亡!接着在这之后,夏娃以红字作出了死亡宣言!!
红字4-43:………右代宫战人。接下来,我会去杀了你。………此时此刻。在这个岛上,除你外,没有任何人。这个岛上活着的,只有你一人。岛外的存在一概无法进行干涉。………在这岛上只有你一人。并且当然,我不是你。可尽管如此,我却于此刻、在此,即将把你杀死。
红字4-44:(EP1)有关身份不明的尸体,其身份皆受保证!
红字4-45:(EP1)嘉音不是意外死!
红字4-46:(EP1)源次、熊泽、南条不是杀人者!
红字4-47:(EP1)射杀夏妃的并不是陷阱,那是有好好举枪瞄准扣下扳机的射杀哟!
红字4-48:(EP2)杀害礼拜堂的六人时,犯人是在礼拜堂内的!
红字4-49:(EP2)能自报嘉音之名的只有本人!其他人类无法报出此名!
红字4-50:(EP2)在楼座管理了总钥匙后,全部总钥匙一次都未离开过楼座之手!除去在打开夏妃房间门锁时,借给战人的那回哦。